在所有的庄稼中,如稻谷、玉米、高粱、小米等,我亲切感最强的要数玉米。山脚的旱地、村前的路边、屋后的菜园,从阳春到晚秋,玉米的身影一直都在陪伴我们。玉米的触角无限接近我们,我几乎可以听到它们的心跳,它们的气息弥漫于村庄的角角落落。
我上班经过一片玉米地,三月,天地间的阳气刚刚上升,玉米种子刚从地下拱出油亮油亮的呆萌叶子,看着让人心里喜悦、明朗。我常常穿进那片玉米地,伸手碰触它们颀长的叶子。我窜进玉米地深处,去嗅玉米红缨的清香,摸玉米棒翠绿的外衣。小时候,放晚学后,我常静坐在玉米地的中央,静观它直挺挺的身姿,一身的疲惫便让玉米叶子的刷刷声瓦解了。
在那个年月,在青黄不接的季节,玉米便是我们的救命粮。玉米的红缨还未完全枯萎收缩,就让乡亲们拧回家充饥了。鲜嫩的玉米棒,连娇嫩的玉米颗粒一起捣碎了煮得糊糊的。每当我看到青翠的玉米地,耳边就会响起全家嗦吸玉米糊的声音。至今我的记忆深处,还珍藏那股醇香的糊糊味道,像古董一样,不轻易翻晒出来。
玉米总让人联想到山,想到偏僻,似乎只有那里才是玉米的天地。家乡种的大多是玉米,我们早上和中午都是吃玉米粥的。玉米粥能量高耐饥是共知的,但在以前你要是说你家一天在喝玉米粥,那可能有些不好意思。玉米是粗粮,如今吃粗粮是一种养生。烧烤新鲜的玉米棒更是让人垂涎三尺,玉米棒朴质的淡香是那样沁人心脾。玉米不像稻谷、小麦那样要去掉外壳,没有哪一种粮食作物能像玉米这样保持生命原貌,奉献于大众日常吃食。玉米无限接近我们的生活,它最能揣测我们的内心。
也是在盛夏,成片的玉米叶变黄了,黄中带青的叶子略微收缩下垂,但它们仍像哨兵那样挺直站岗。我知道,玉米成熟了。玉米地的主人把玉米棒的外衣一个一个剥开,把或白或黄的玉米棒从玉米杆上折断扔进竹篓里,搬运回家。
一天我下班,经过那片熟悉的玉米地,见几只鸟在叮啄一个玉米棒。我走过去,弯腰捡起一根主人遗漏的玉米棒,上面竟悄悄长出细密的叶子。玉米地的主人牵着牛走过来,说:这些玉米粒活不了多久的,它们争先吸收完玉米棒的营养后便会枯萎,必须把它的颗粒掰开一粒一粒下种才能存活。说完,他便把玉米棒塞进牛的嘴巴里。我由惊愕,再到释然。
玉米由人们收割、搬运、掰开、晒干、冬藏、播种,如此循环往复,它才找到自己的价值。玉米不能自个觅活,它必须献身于人类,在人类享用中找到自己的光明。